果煜法師文集 / 破繭而出 / 出家包袱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上一篇   |   下一篇  
出家包袱
出家包袱
聽經聞法
行持律儀
修定調心
內證智慧
慈悲心
弘法利生
建道場
收弟子
佛教事業
宗派與傳承
山頭主義
信眾往來
小結
在上之〈出家形象〉裡,乃較偏重理論的探討和理想的塑造。而此之〈出家包袱〉,則偏就現實中現象的描述與批判。
前雖曰:出家乃為成就無事道人爾。然此卻非一蹴即就,而必須從聞思修.戒定慧中去慢慢薰習,才能漸次成就。故在佛陀所開示的八正道中,乃以正見為首。因正見就如人的眼目,若行於道中而無眼目者,則已走到什麼地步,自己也不清楚;甚至夜半秋池,那天會摔死也未可知。同理,修行若無正見的指導,則邪正不分,道魔攪惑;能不成為魔子魔孫已屬僥倖,更何能冀望其成於佛道?所以修行,必以正見為首。

而正見者,唯從聽經聞法中得。故聽經聞法對修道者而言,乃屬必要。在後期的中國禪宗裡,以常謂文字為葛藤,而反對禪和子看經習論。對於文字是否成為葛藤?我前面已說過了:如依語不依義,見指不見月,則文字將成為葛藤。反之,則文字乃如度筏。《金剛經》中有筏喻者: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?然禪宗即使反對禪和子看經習論,但仍要他們於禪堂中聽老和尚開示,而老和尚的開示乃用更直接的口語,說出參禪的見地和要領。所以事實上,禪和子欲參禪,還是不能缺於佛法的正見。

然聽經聞法對修道者而言,雖屬必要;卻非為了彫琢文字.堆砌章句,而用來自我肯定或標榜他人。如將聽經聞法當作自我肯定或標榜他人的工具,則是在枷而非出家。

既聽經聞法,乃為明了修行的正見;則我認為也非必要大事涉獵.廣研經藏才行。這點,又和我師父的意見相左。我師父積心處慮地為辦佛研所而操勞賣命,我曾當面問他:既正見這麼重要,那佛研所三年下來,就能保證有正見嗎?其實,不待老法師回答,大家也都心裡明白:學術研究和建立正見,根本是兩碼事!以學術研究多偏重於文獻資料的整理和彙編,故即使已成為國際知名的學術專家,卻未必有佛法的正見。反之,一個已開悟,甚至已證得羅漢果位的人,卻只是學術界的門外客而已。

以我一個學禪者的見地來看,當今的學術研究只共業的造作而已!這也就說:今日流行用這種方式來研究佛典,故大眾便一窩蜂地聒噪起來,於是寫了很多學術專著;而待那天不流行了,這些又將成為昨日黃花,廢紙一堆!

所以就出家的理想來看,雖須從閱經聞法中以建立正見;然卻非為了成為講主或學術專家!否則,出此家,入彼家,只半斤八兩而已!
我們常言:修學佛法,乃不出聞思修與戒定慧而已。既以上已說明聞思,故其次再談持戒的問題。在三無漏學中,戒為初階,故持戒乃屬必要。

然發心持戒,乃為出枷.解脫而已─有些行為既與法不相應,更與解脫的素求相違遠。於是佛陀以祂的智慧幫我們指點出來,故我們只要遵照去行持,便能有助於解脫!

然有些人雖也發心持戒,卻是為了自我標榜。如嚴格審之,他之標榜持戒,卻也非兩百五十條,照單奉行。而是只挑幾條較顯眼的戒,譬如「持午」之類,裝模作樣而已!余意,標榜持戒者,即已犯戒─為與解脫不相應故。

所以為出家解脫故,乃應持戒;然卻不應以戒為枷。當然時至今日,即使有心持戒,卻也不容易行持。因如前所謂:戒既不能不變,也不能隨便。即使古德曾有開遮持犯的教授,也非能一一適用於此世代。但是大原則,還是得持戒的。(有關開遮持犯的變通細節,則待下個主題中再作更詳細的探討。)
從證慧的角度來看,修定乃為消除習氣與業障。以很多人雖從聞思,建立了知見;然因定力不夠故,一碰到境界,便作不了主而故態復萌。何以講給別人聽,說給別人用時,總還清楚明白;而待自己一碰上,便又土崩瓦解了呢?只為定力不能降伏習氣業障故。所以為真證得解脫的知見,修定乃屬必要。

尤其在此喧囂煩忙的時代,乃更須要禪坐。這前面已說過了:既忙人須禪坐,也閒人須禪坐。既僧眾須禪坐,也信眾須禪坐。然很多寺院即使有唱誦的功課,卻無禪坐的功課;甚至有些僧眾自己還不會禪坐,這實在太偏端了。在原始僧團,除親聞佛說法外;禪坐應是最主要的日課。

今天即使有人已開始禪坐了,然在觀念和心態上還是有所偏差─他們之所以禪坐,非為消除習氣業障;而是為了追求覺受或境界。所以常彼此問曰:「你現在到什麼境界了?」「我呀!見到一團金光!」「我嘛!全身彷彿三陽開泰,酥暖無比!」於是聽者心嚮神往,與我心有戚戚焉!而言者趾高氣昂.得意非凡。由是南轅北轍,愈坐與道愈違遠。

雖然禪坐的過程裡,總不免有覺受和境界。然卻與解脫不相干!何以故?有覺有受,即還在色界之下;連無色界都搆不上,更庸說出三界外的解脫。

然而今日很多的外道禪與新興宗教,卻以覺受為證量,而吸引大批的信徒,其中更不乏某些自以為是的知識份子。何以故?以覺受皆能很快親身體驗故,似乎蠻科學的。各位,想必已聽過清海和妙天之流!他們能在極短的時間內,造成極大的轟動,靠的就是覺受而已!

欲真出枷,不能不禪坐;然而卻不能留連於覺受與境界間;否則,前枷還未除了,又已更增新枷矣!
真欲解脫出枷,智慧乃是最切要的。然智慧本為內證者,而非外現也。故誰真有智慧?卻非一般人從肉眼即能了知。以下試舉一佛經的故事,以資說明:

有某信徒,於僧眾間,問某甲曰:「請問,鹽有幾類?」結果,某甲連看都不看,更庸說回答;於是問者踉蹌而回。佛陀莞爾,乃指示他更問某乙。結果,某乙笑面迎之而答曰:「鹽有海鹽.河鹽.岩鹽……等!」於是信徒歡喜而向佛說:「他必是大有智慧的人吧!」佛曰:「非也,某甲已是阿羅漢,而某乙還是學人爾!」

我想,除非親聞佛說,否則打死他也不肯相信:某甲已證阿羅漢果,而某乙還是學人爾。所以用凡夫的眼光,怎能評定誰有修行?誰已開悟證果呢?

一般人或以為善說法者,就必較有智慧;然經典上,乃有已證得阿羅漢果位,仍不會說法的案例。反之,似辯才無礙,卻也未必已證果位。其次,一般人或以為有神通者,就必較有修行;然外道也有神通,何曾有證?而今日很多自謂有神通者,充其量只鬼神附身爾!其還不足以自保,何得有智慧?

所以真智慧,唯內證爾;如何能求為他人所見識?若冀他人見識,正乃「此地無銀三百兩」不打自招爾。其次,若冀求他人見識,則唯用些不入流的噱頭;而最後必只相率及溺,共沈淪於苦海間。

所以是否有智慧?靠誰來印證?古曰:開悟,必得由過來人印證。然而時至今日,又誰才是真過來人?於是以過來人不可得故,很多人便找信眾印證。然信眾如何印證呢?以若能聚攬大批信眾,皆鼓噪歎好,斯乃有智慧者也。所以必信眾愈多,才能愈證明其有智慧。

有時候,信眾還非靠一時聚攏,慢慢數羊才確定的。而是從媒體的抄作而揣摩的。所以如果我結識了那位報社的主筆,威脅利誘他明天為我渲染一篇;那我可能在一夜間就成為一代上師矣!

這也就說:真欲出枷解脫,智慧雖是最切要的;但智慧只能期於自內證,而不能求讓他人見識。否則,假名為智慧,實乃愚痴至極;非唯作賤自己,也必傷害佛教社會。
很多人也認為:愈修行,應愈慈悲才是。故俗謂「出家人以慈悲為懷」。意思是如果你不迎合我的需要,不滿足我的口味,就是不慈悲,就是沒有修行。於是很多信眾,便用「你不慈悲」的指謫,輕易套牢僧眾,而予取予求。而僧眾們即使覺得不對逕,卻也不知應如何酬對!

其實,如真證得「無我無心」;則既無我,誰來慈悲?又既無心,何謂慈悲?我們看「慈悲」二字,皆以「心」為部首。是故有心,才有慈悲;反之無心,則無慈悲。

以我一向目中無人(依法不依人),故常被指謫為不慈悲。而我乃寧可被指謫為不慈悲,也不肯落人圈套,而成為在枷人─即使我真不慈悲,真沒修行,那也應直下承擔,而勿須迴避造作。

然而我也常提醒他們:用你們的標準來看,那迦葉尊者算慈悲嗎?如迦葉尊者都已證得阿羅漢果,猶不能滿足你們慈悲的需要,那我某人被評為不慈悲,也算是天經地義的吧!(從迦葉尊者於佛滅度後,號召五百羅漢結集法藏的用心來看,那誰是真慈悲,應有重新審思的餘地。)事實上,菩薩既可能示現為慈眉善目,也可能示現為怒目金剛。所以不能單從外相的慈悲與否,而論一個人的修行見地!

記得某次於農禪寺的佛七中,我乃以〈菩賢十大願〉為題而作開示。在順次將及「恆順眾生」願時,大家皆很興奮,他們皆洗耳恭聽,看我這個不慈悲的人,怎麼來恆順眾生?結果,出乎大眾之所料。我乃曰:眾生既有無明業習,也有佛性善根。故我們當順者為佛性善根,而非無明業習。一語既出,大眾雀躍再三,痛快不已!然可歎的是:這簡單的一句話,竟然困擾了很多人,也蒙蔽了佛教社會。

因為若不能從糾正.對治眾生的無明業習,來理會真慈悲的話。則慈悲將只留於人情事故和婦人之仁而已!因此雖不妨曰「出家人當以慈悲為懷」,但須從法義的澄清與業習的對治,來理會真慈悲。否則,假慈悲.濫慈悲,將又是另一種枷鎖也!
其次,再論弘法利生。俗謂「既出家矣,則須擔荷如來家業」這句話,如用常情去計度,倒未覺得有什麼不妥─食人之碌,忠人之事嘛!然而若我們更仔細審思「既出家無家,也消業無業」,則云何復有家業呢?

所以我們用不著扛著十字架,必每天上街頭去奔波賣命。這可不是世間「忠臣孝子」的倫理思想。余意,如果為自己已入佛門,便得為佛教打天下,以光大門庭。這乃「大我」的思想,而非「無我」的見地;而既大我者,豈與解脫道相應?

在印度的宗教社會,乃以師弟的倫理而建立的。然佛教傳至中國,因受君主專制與家族社會的雙重影嚮,便逐漸蛻變成「忠臣孝子」的倫理。於是很多祖師乃訓後學,要發願「效忠常住」。過去,我曾流覽過《叢林清規》一書,因看到裡面有太多「效忠常住」的語句,便看不下去了。因為這豈是世尊出世說法的本懷?

我們又常說:須「上報四重恩」。其實從出家的觀點來看,酬恩戀情,豈非也是另一種枷鎖?余意,報恩的思想必是後起大乘的畫蛇添足。

當然,我的意思也不是說:出家後儘自管修行就好,而不必理會弘法利生的嫌事。但即使弘法利生,也只能隨緣而行;否則若太有心,則倒成為另一種枷鎖。因此不能謂阿羅漢不度眾生,祂只是不刻意度眾生而已!

事實上,能否弘法利生,不只要有個人的意願,還得看共業怎麼流轉?如時至佛法末世,則雖有心說法,也未必有眾生來聽。所以,如先入為主地認為:必得弘法利生,以盡忠臣孝子的責任。則只好降格以求,用些濫方便欺蠻眾生。於是雖橫說豎說,卻不是法;雖自以為忠孝,實乃奸佞而已!
現在大家都已習慣將寺院,稱為道場。然事實上,既寺院未必道場,也道場未必寺院。我想諸位都看過《維摩詰經》,內有:「直心是道場,無虛假故;發行是道場,能辦事故……菩薩若應諸波羅密教化眾生,諸有所作,舉足下足,當知皆從道場來;住於佛法矣!」

以寺院只是硬體,故除非有軟體與之搭配,如講經說法或禪坐止觀等;否則何以謂為道場呢?現台灣有些寺院根本就是財團蓋的,只用來招攬觀光客,彼豈能稱之為道場呢?

所以很多無知的信徒(也包括某些僧眾),還停留在「蓋廟有功德」的迷信裡。如詳問他:何以蓋廟有功德?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!所以除非確認此寺院建成之後,必能發揮講經說法.利生濟世之功效;否則,何必儘作勞民傷財的浪費呢?如有人執意要蓋,你不只不能為之捐款.勸募,並且還應曉以大義─還是省下這些時間,好自用功吧!

目前很多寺院,雖有講堂,卻無講師;雖有禪堂,卻無禪師。於是蓋愈多,只愈浪費爾。反之,若道心所在處,即為道場;則何處而非道場呢?在禪宗裡,很多禪子開悟時,乃未必在禪堂裡或寺院中。他們或於林泉間,或於桃樹下;竟靈機一動,霍然開悟已。所以法乃無所不是,無所不在,豈必寺院才有法呢?尤其禪宗裡常謂:無情說法。故癥結只在我們能不能與之相應,能不能由之開悟爾。所以對真用功者而言,乃無處不道場也。

然而佛教最後,還是有了硬體的道場。我們皆知佛教第一所道場乃祇園精舍,是給孤獨長者以黃金舖地而為佛陀及僧眾蓋的。故最初的道場,既非佛陀授意,也非僧眾要求;而是長者自發心蓋的─佛陀和僧眾只是隨順成就他的願心而已。

然何以佛陀肯隨順而成就他的願心呢?因為對大部份人而言,必先身安,才得道隆。若整天四方遊化而奔波在外,則以身未安故,心也不容易定。在動中修,這可不是初學者的功夫。這情況就如教育,若堂皇地說:社會即是大學,似也有道理。但何以每個國家又都有學校教育呢?因為唯在學校中,才能提供較專精.較有系統的教育課程。因此即使說:無處不道場。但佛教最後還將有實體的道場。

且道場的規模,從最初的方丈─只夠一個人安居,到精舍.蘭若的興建,到中國叢林的肇造─能夠同時安頓成百上千的僧眾安單。既規模愈建愈大,也系統愈來愈龐雜。然如果一切以修學為動機,也還說得過去。

而今叢林的禪風,早已凋蔽;然寺院的規模卻是有增無減。何以故?以今日的寺院乃是為接引信眾學佛而建的。於是既喧賓奪主,如何不一切迎合信眾之所需?所以寺院的地點,也就從寧靜的山林,而漸移至鄉鎮.都會。即使院主仍口口聲聲不離弘法利生,但明眼人一看便知:早把道場作商場。

所以佛教從不須要道場,到為方便僧眾修行而建道場,到為接引信眾學佛而建道場,到為招攬信眾觀光而建道場。於是道場愈建規模愈大,愈建愈壯觀豪華,卻只離道愈遠。而時至今日蓋寺院,乃為盲目競賽而已─輸人不輸陣,自卑情結的補償作用。

如果蓋寺院已變成盲目競賽了,則已不能估量須蓋多大,反正將所有能收刮到的資源全部投入便是。於是乎,道場豈不變成坑死僧眾心力和信眾財力的無底洞。而既是無底洞,我能不遠遠就逃之夭夭嗎?

我很心痛,佛教何以變成這個樣子?但對上一代的痴迷,我無力挽回;然至少希望在下一代中,能早點覺醒?
其次,再論有關收弟子者。以弟子中,乃有出家弟子和在家弟子之別,故現先說明出家弟子部份:

前面已再三言及:既名為師徒,則止於授業關係。這也就說:為師長願意教,而弟子也意願學,這關係才能繼續維持。反之,若所學已竟,則可告別而去;或另參他方,或自用功去。然師徒關係,傳至中國,乃蛻變為父子關係。

我出家之初,對師父.師公.師伯,甚至師姑的稱呼,很不以為然。為什麼已出家了,還在搞這些名堂呢?甚至我也禁止同寺道友稱我為師兄。但是若不稱呼師父,又當稱呼什麼呢?又真能禁止別人稱我為師兄嗎?於是到今天,我也已麻木不仁了,你愛怎麼聽,我就怎麼稱呼;或者你們既都如此叫我,我也認了。反正都是假名嘛!

然父子與師徒的關係中,還有大不相同者。以師徒的關係是後天的,唯以課業為限;故課業既了,乃不妨分道揚鑣去。而父子關係,乃先天者,故從被生下來時,他即是你父親,你即是他兒子。這關係不可能用任何方法去改變。於是既將師徒關係轉變為父子關係,乃固定成為一輩子的倫理。也許在中國,即有將師徒關係轉化為父子關係的傾向。如所謂「一日為師,終生為父」。於是在父子關係中,乃不易有「見與師齊,師德減半」的心胸氣度。

師徒關係,次變成君臣關係。以在大叢林裡,既有很多僧眾,也有很多廟產。於是一山之主,便儼如一國之君;而種種執事也彷如文武百官。以君臣關係,多現形為單向的指揮關係─臣子即使有所建言,也必待君王最後的裁決。於是,若師徒關係也漸變成單向的指揮關係;則從法義的交流而變成權力的壓制也。於是在君臣關係中,乃更不可能有「見與師齊,師德減半」的心胸氣度。

若君臣關係再不節制,則更將蛻變為主奴關係─如機關木人,一個口令,一個動作。現因僧少事多,故很多寺院之所以濫剃徒眾者,乃為收養廉價的長工而已!此尤其在以發展事業為導向的寺院,更必如此!所以嘛!如要做事,何必出家?以在家,既有薪水可領,又有年假可請,更可說不幹就不幹;而出家後,原該有的,一無所有;原不該有的,卻枷鎖重重。豈料待出家後,才驚覺:枷,何乃更深重也?

若一個人既要扮演師長的角色,又要發展事業的鴻圖;則除非他真的非常高明,非常圓滿。否則必在言行當中,有極大的不協調。以佛法是出世法,故當以放下自在為心要;而發展事業者,乃須規劃.計較,甚至權謀,所以必與解脫法不相應。於是在不協調處,師長唯用君臣.主奴的關係來鎮壓。於是時間愈久,愈不成其師徒關係。故余意乃:既學不到善法,何不拂袖而去?

問曰:律典上不是有「五年學法的期限」嗎?

答言:五年學法,非必依剃度師學。若在此因緣不具足,乃不妨告別而去;然告別之後,即須另求依止師依止也。關於這點,各位可去查律典,便可明了。

所以愈是在盲目發展事業的寺院裡,我們愈可察覺到以上所說變態的師徒關係。這是我們這一代的悲哀,也是我們所當至心警覺求避免者。以下再談在家弟子:

其實,依律典來看,任何一位僧眾皆能為信徒授三歸依;然歸依者,乃歸依三寶,而非歸依某人,或歸依某道場。關於這點,大家都知道;但很多寺院或法師,還是喜歡說:某某人,是我的歸依弟子。或:本寺院有多少信眾。我常想:沒有名份關係,不是更自在嗎?幹嘛窮把繩索往自身上套?但是,大部份人卻不此想!

於是為皆無名份故,教化乃更可隨緣而為。信眾既四方來,即隨緣教,而不必分這是歸依某人的居士,那是附屬某道場的信徒。既為法而來,即量力而說,隨緣而化,豈不皆大歡喜呢?

記得,於出家未久,即有一位居士於向我請教一些問題後,乃搪突地說:欲拜我為師。於是我即正襟危坐地問他:那我須為你作什麼嗎?這一問,他倒糊塗了。「不是嗎?如果我不須特別為你作什麼,那你又何必拜我為師?」言罷他更搔頭弄耳,不知如何是好?

最後,我只好說:「如果我有因緣講課,那你覺得相應,就自個來聽嘛!難道還要我發帖子請你來嗎?或者我出書了,你就自己去買吧,難道還要我簽名送你不成?我不可能為你已拜我為師故,就特別為你操心!」於是他怏怏地走了,也從此不再來看我。而我也至今,未答應為任何居士授過三歸依。

其實,雖名份為弟子,卻未必受你教化;反之,雖未有名份關係,或許於心地中倒更相應。所以我誠願有更多理念相應的修學法侶,而不願侷限於世俗中的種種假名。

最後,我認為雖為白衣,還應以修慧為主。記得,有次我有事到日本,且寄宿於某寺院中。大家都知道,日本佛教已是在家型態,故雖是寺院住持,還是娶妻生子,且共住於寺院中。不過,他們對我倒還蠻尊重的:不只入座時,皆請我坐上座,且每天為我準備素食。有天,巧好碰到他們每月一次的法會。於是住持乃恭請我上座開示,且指定題目為〈在家信眾的修行生活〉。

於是我乃氣定神閑地說:佛法只有一法,而無二法;故只有在家緣與出家緣的差別,而無出家法與在家法的界限。於是大眾皆表認同─至少我沒排斥他們。然講到最後,我還是說:「但修學若真要成就,還是以出家的方式較直接殊勝。」言下,日本住持滿臉尷尬,立刻陪笑道:「其實,我也知道,可是現在已身不由主矣!」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,我實在很不近人情。那日本住持對我已夠尊重優待的了,可是我還讓他下不了台。但我也不是故意的,因為我的觀念確實如此。

既佛法只有一法─即覺悟解脫之法,故不管在家出家,皆當以修慧為主。我不認為居士,就應偏修信願或福德的法門。我也對「信眾」的稱呼,不以為然。學佛常謂須信解行證,為何居士只是信徒?而非解徒.行徒或證徒呢?

總之,不管是收出家弟子或在家弟子,皆應以法為尚,而共赴解脫城;而不應以名份作界限,而自陷枷鎖之中。
現在大家都已習慣接受「佛教事業」的用語;然對學禪者而言,既生事造業,如何解脫?這問題就如前面所說「擔荷如來家業」一般,若以企劃經營的手段和求名求利的心態;則事業愈大,毋乃枷鎖愈深。尤其若欲事業發展迅速,則唯順眾生的業習,以去適應它。而這早與佛教事業的精神「上為正法能久住,下為眾生能離苦得樂」相違背矣!

有一次,我應一群企業界人士而談〈佛法與企業〉,竟把「企業」定義為「隨著企圖去造業」,於是大眾譁然。然後我才補充說:「而佛法者,即為轉惡業為善業,轉染業為淨業。」然而不管如何轉法,總是有業。因為業乃由「思心所」所造,而既有企劃之心,則思心所已在其中矣!

從現世的社會型態來看,佛教也不能沒有祂的事業;然總應以法為中心來作經營,而不應以名利為考量來作經營。如果為「良藥苦口,忠言逆耳」而使經營不善,那也是眾生的共業,而勿強求。否則,雖名為佛教事業,卻與佛法背道而馳矣!
佛法本是一味,因佛陀在菩提樹下所覺悟者,乃一圓滿解脫的道理。而後為度眾生故,乃從不同的角度,用不同的說詞,甚至教授不同的修行方法;此無非為使不同根器的眾生,皆契入解脫之大海也。故雖同宗而不妨為異教。

而待世尊涅槃後,因末世眾生皆已不能體證佛之圓滿無礙;於是皆以「以管窺天」之見地與證量,而漸分宗派。且於宗派中,又形成各自的傳承。事實上,即使各宗派的教法有別;但修證到最後,必殊途同歸才是究竟,否則只「三百由旬」爾。

佛教從本來一味而漸分宗派,這乃是為適應不同根器的眾生而不得不然。但即使分宗,仍應以法義的教授和修行的指導為要務。而不能落入宗派的門戶之見,使成為另一種枷鎖。

其次,即使有了宗派和傳承,那也必是傳法而非傳位。所謂「傳法」者,若已將本宗的修行理論和次第證量,皆修習成就,即是合格的傳人。故一宗,不妨同時有許多傳人;且傳人愈多,愈代表此宗的興榮與殊勝。反之,傳位者如國王傳太子,只能一代一傳。

以若傳法者,則世尊座下的阿羅漢弟子,無非皆佛之傳人。而中國禪宗之所謂以「拈花微笑」而將禪法傳給迦葉尊者,使成為西天初祖;乃是中國宗派形成後,襲用君主傳位的模式而捏造出來的。雖然故事很美,卻不合佛法。因此既西天二十八祖的傳承,是無中生有;也東土六祖的傳承為捏目空花─這可參考印順法師的《中國禪宗史》。然即使傳位之說,是無稽之談。但至少在古時候,還是已經得法,才為傳人。

而今見地.證量皆缺,故宗派的傳承只流於形式。有人說他是「某某宗,第五十三代傳人」,你請問他:「到底曾傳個什麼?」或者很多雖名為禪寺,乃竟無禪堂及禪法。所以宗派的傳承傳到今天,竟只傳個「門戶之見」與「名份爵位」而已!

所以很多搞學術者,喜歡在中國禪宗的傳承上尋枝探葉,無事瞎忙。說實話,我雖也似禪宗的門人,但從未搞清楚過我的傳承。因為即使搞清楚了,就有助於我的見地和體悟嗎?反之,搞不清楚,就有損於已有的見地和體悟嗎?所以我才不在傳承的包袱下,搖尾乞憐!

因此我也常勸初學佛者,不要一開始學佛即落入宗派的門戶之見。太虛大師曾謂「不作一宗一派之門徒」,這點與我心有戚戚焉!所以我們當志求世尊本懷,而宜從原始佛典入門。因此,我於國姓住山時,先看的是《四阿含》與《律典》。而待住山期滿,首於台中開講的也是《雜阿含經》。而很多人乃以為阿含為小乘經典,而不屑與焉。然而若源不溯,如何能淵遠流長?又如本既不固,何能枝葉並茂.花果纍纍呢?

學佛先從原始佛典著手後,然後再循歷史的發展次第,而漸旁伸更多的經典與法門。最後才依個人的性向.根器而抉擇一宜深入的法門。所謂「深入」者,即由此而體證世尊之本懷爾。於是本源既得,乃可觸類旁通;故從此再看各宗派支流,乃皆瞭然我心。

所以我還是道:宜從原始佛典著手。即使宗派傳承也應從傳法修證的角度來消化吸收。否則既落入宗派的門戶之見,又從傳位的視野來逐鹿中原,則必鉤心鬥角.全無安寧也!
若宗派.傳承的發展太過偏端時,將惡化成山頭主義。在台灣,目前可明顯看出有幾個山頭。此所謂偏端惡化者,乃指諸山頭其實並沒有什麼高明的見地,或獨特的修行方法。簡言之,無有真正的傳承作引導,而是純依個人名利的欲求而強加抄作。這其中有的似專賣店,如以禪或慈濟為號召;而大部份者乃更似雜貨店,反正信徒愛什麼把戲,我就變什麼花樣。

故形雖似佛教的道場,卻不以佛法的弘傳或眾生的啟悟為主要素求;而唯以勢力的擴張和標誌的凸顯為經營目的。於是從最初的山頭,乃至遍佈全省,甚至通行國內外的連鎖店。

佛教本應以無我為修學的宗旨,而在山頭主義的驅使下,乃變成大我也。而大我者,必以「好大喜功」為經營的特質。所以他們常用的標榜乃:道場大.信眾多.事業廣。比如號稱信徒有十萬.廿萬。然而如果我們再追問:那廿萬信眾中,可有幾個已開悟者?或已具足佛法的正知見者?他們必瞠目結舌而不能回答。

為何須用「道場大.信眾多.事業廣」來自我標榜呢?其實說穿了,乃為自己信心不足也。以信心不足故,乃須借外在的形勢以自我肯定。中國話說「色厲內荏」,即指這般傢伙也。所以我們且不問:你有多少信徒?而是單刀直入地問:那你真否相信你自己呢?若他仍矯賴地說:「沒錯!我對我確有十足的信心!」那你不妨再問:「既諸法無我,那對之有十足信心的,又是誰呢?」

所以嘛!為無知無明故,才得如此虛張聲勢。故即使媒體已將之捧得如佛陀在世,在我看來,只不過潑猴沐浴而冠罷了!故信徒多,有什麼用?只道是『名』師座下多羔羊而已!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因相信媒體中的一代大師,而急作羔羊或炮灰。

當然我也不是說「道場大.信眾多.事業廣」,就必是錯的!如以質的提昇而自圓成於量的增延,又豈非佛教之福?眾生之慶?但審之目前,惜非如此也。
最後,再談與信眾的關係。我從前面講到現在,可能會令人有一種錯覺:僧眾只合獨處山中,作無事道人。因此不須有弘法事業,不必與信眾往來。其實,這只其一而非其二。因為世尊既度五比丘已,即要他們分頭並進.傳播佛法。

尤其在世間中有一種公認的準則:互惠關係。說白一點,即若享有權力,也當盡義務。不可否認,僧眾不管無學.還是有學,基本的衣食資具,還必靠信眾供養才是合法。而僧眾既蒙受供養,將何以迴饋呢?乃以佛法教化信眾而已!因此一教化,一供養,而得成其互惠關係。

因此僧眾何以能成為人間的福田呢?不單為其已披上袈裟,就能成為福田。也不為其能接受信眾的供養,故成為福田。而是為僧眾能以佛法教化眾生,故能澄清他們的觀念.淨化他們的心態;使之能過更安和樂利的生活,故成為他們的福田。簡單講,福田乃由教化而成就的。

然互惠關係者,既是若享有權力,則當盡義務;也必在供給與迴饋間,求得平衡。否則供給太過而迴饋不足,也將引起反彈。在中國歷史上何以有「三武一宗」的教難?其實牽涉到相當多的經濟因素─因為寺院霸佔了太多田產。於是若碰上不信佛的君王,也難怪要政治干預而強加摧殘。

因此必維持合理的供需關係,才是對僧眾和信眾皆最有益者。故《遺教經》中,再三以「如蜂採華,不損色香」和「當籌量牛力所堪,不令過份以竭其力」而作警戒,豈非無的放矢?

從某方面來看,這個時代的僧眾是較有福報的。既因信佛者日多,也因經濟繁榮的關係,故供養較以前豐盛多了。然而儘管願供養的多了,我們還得小心謹慎.量力而取。否則,何以「中台山剃度事件」能被渲染成這樣大的風波?因為當今很多寺院皆在作擴建的競賽,於是極力收刮.募款的醜態,早引起社會有心人士的眼紅。恰好此時爆發了中台事件,於是萬弩齊發,真恨不得即將佛教掀倒。我總認為:上一代收刮過度,必留給下一代無比的禍患;而可憐這些無知的羔羊,還盡在為虎作倀。

其次,在與信眾的往來關係中,當以佛法為主導而避免作人情與財物的交流。現在佛教社會,流行為信眾作「關懷」。然而所關懷者,竟是法義的疏通?還是人情的冷暖呢?如果出家後,還要陪同俗人虛應於人情事故,倒不如不出家吧!又時時須別人關懷的眾生,乃根器下劣不堪教化者,何必浪費寶貴的時間而與他們作「貓捉老鼠」的遊戲呢?

所以我自出家以來,從不參加信眾任何婚喪喜慶的事。或有人想:不參加結婚的事,尚說得過去。如果是臨終助念的事,你也不去嗎?這我在「經懺超薦」中,已申明了我不去的理由。所以我還是堅持不為任何婚喪喜慶的事而勞動身駕。

其次,絕不要與信眾間有任何金錢往來的關係。如他們要供養,就權且收下;至於要借錢,或要合夥作生意,則絕免談。我們皆知凡俗人對錢是最敏感而放不下的,所以即使是至交好友,都可能為金錢的借貸或合夥關係,而翻臉成仇。至於僧俗間,又何能保證其不然?

我們與信眾間,也要避免來往過切。一位僧眾在人間,既不能與信眾隔得太遠;若太遠,則衣食的供養與佛法的教化,都將鞭長莫及。反之,若來往過切;則不只浪費時間,徒增搔擾。且信眾也將不再把你當法師看待。

而很多人乃期待,佛教的僧眾當如基督教的牧師或神父般地,能深入民間而與打成一片。但我乃曰:若打成一片者,則他們輪迴,你也陪他們輪迴吧!所以我對佛化婚禮.聯合祝壽等,基本上是抱著嘲諷的態度:自己不結婚,還忙著管別人的婚事;自己都不知何時生死?還有閒替那群糊塗蟲祝壽。

總之,即使謂佛法在世間,我還認定:僧眾應保持著某種秋空朗月.獨超物外,或出水淨蓮.不為塵染的聖潔形象。因為這既對自己修學有幫助,也能增益信眾對修學的信心。
出家乃為解脫而已!然佛教在世間的流佈中,乃不免漸為共業所轉而帶上很多枷鎖,於是雖名為出家,卻是攜枷帶眷的不得自在。所以既當從原始佛典中去體會世尊的本懷,也當從修證中去消除業習的迷霧。而使自心洗鍊成本然的清淨,也使佛教回歸於本來的面目。否則自枷枷人,何以出家為呢?願以此和諸君共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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